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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国环境保护法第47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各部门备案。发生或可能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企事业单位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提到企业在应对各种事故和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尽量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的大气、水、土壤和其他环境介质,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6月5日实施)第6条预先确定的工作方案
第6条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要求履行以下义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开展环境突发事件风险评估
完善环境突发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检查和控制环境安全隐患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记录和演练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
发生或可能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处理,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